1996年9月27日,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在第49次会议对中国政府第7次国家报告进行审议后,发布了结论性意见,委员会表示中国政府递交的国家报告中数据不足,难以有效地评估《公约》在该国的落实情况,委员会在建议中还强调,希望中国政府在递交的第8次国家报告中需要就国家破坏清真寺、佛教寺庙和其他少数民族礼拜场所的数据提供资料。同时中国政府还需要提供在羁押人员中少数民族人数和所占据百分比例。同时建议中国政府需要在学校教程和公务部门的工作人员培训中纳入有关打击种族偏见和促进容忍的教学内容。有关结论性意见全文下载地址链接:http://tbinternet.ohchr.org/_layouts/treatybodyexternal/Download.aspx?symbolno=CERD%2fC%2f304%2fAdd.15&Lang=z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