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北京大学法学院开始与瑞典隆德大学罗尔.瓦伦堡人权与人道法研究所合作成立“人权研究中心”,2004年,中心与隆德大学罗尔.瓦伦堡人权与人道法研究所共同在北京大学创办人权硕士项目。该项目是中国大陆地区的第一个硕士人权教育项目。人权硕士项目共三个学期(2011年后为一学年),每届从北京大学研究生中招生20人(2008年后为25人)。后在2008年更名为“北京大学法学院人权与人道法研究中心”。1
2001年,山东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创刊了《人权研究》系列学术刊物,该刊物成为国内第一份,也是唯一一份以人权为主题的学术性期刊。 本刊每年出版一卷,现已出版至第16卷。每卷刊载文章15-20篇,约45万字。第1-12卷的主编为著名法学家徐显明教授,第13-16卷的主编为青年法理学家齐延平教授。2
国内学术上普遍将2002年认为人权教育被中国政府正式接受的一年。2002年,在教育部颁布的“十五”规划教材编写计划中,教育部第一次将“人权法”列入其中,排列在14本核心课程教材之后,并促进了第一本国家统一编写的《人权法学》教材的出版。2004年的“人权入宪”则进一步激活了高校的人权教育,部分高校法学院由此增设了人权法课程。
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发布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后,2012年发布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后,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国务院新闻办联合设立了8所国家人权教育基地,包括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与教育中心、中国人民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复旦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武汉大学人权研究院、山东大学人权研究中心、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
在2017年由我们整理的一份国内高校人权研究与研究中心名单中,我们发现截至2017年底,国内高校已经设立人权教育重心达到30余个。3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均设立有人权法博士点, 例如北京大学法学院人权与人道法研究中心、 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设立有人权法硕士专业。
作为一个对国内人权教育状况进行监测的网络,我们在2016年期间分别发布了《人权教育通讯》的1-4期,2017年和2018年期间,由于机构在焦距于其他主题工作,我们暂时停止对外发布《人权教育通讯》。2018年9月27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39次会议中通过A/HRC/RES/39/3决议,决议决定将“青年作为世界人权教育方案第四阶段的重点群体,特别注重在平等、人权和不歧视和尊重多样性方面的教育和培训”。并将在第42届人权理事会上审议《世界人权教育方案第四阶段(2020-2024)行动计划》。4
同时,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中仍然涵盖有关人权教育内容,为了继续跟进和关注国内人权教育与发展情况,我们决定在2019年继续发布《人权教育通讯》。本期通讯主要焦距于2018年国内高校公开举行的人权教育与交流活动,有任何意见,欢迎邮件保持联系:info@humanrightseducation.cn 。
1.北京大学人权与人道法研究中心,北京大学法学院人权与人道法研究中心简介,http://www.hrol.org/gywm/index.htm.
2.山东大学法学院,《人权研究》简介,http://www.law.sdu.edu.cn/info/1024/5832.htm.
3.详细名单可以查询:https://www.humanrightseducation.cn/archives/category/%e4%ba%ba%e6%9d%83%e6%95%99%e8%82%b2%e6%9c%ba%e6%9e%84/page/3.
4.OHCHR:A/HRC/RES/39/3决议,https://documents-dds-ny.un.org/doc/UNDOC/GEN/G18/293/74/PDF/G1829374.pdf?OpenEl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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