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曼德拉规则),一九五五年在日内瓦举行的第一届联合国防止犯罪和罪犯待遇大会通过,并由经济及社会理事会以一九五七年七月三十一日第663 C(XXIV)号决议和一九七七年五月十三日第2076(LXII)号决议予以核准。
2.《囚犯待遇基本原则》,联合国大会一九九〇年十二月十四日第45/111号决议通过并宣布。
3.《联合国关于女性囚犯待遇和女性罪犯非拘禁措施的规则》(曼谷规则),济及社会理事会 2010 年 7 月 22 日第 2010/16 号决议建议大会通过。
4.《单独囚禁手册》,沙伦•沙莱夫,伦敦政治经济学院曼海姆犯罪学中心。
5.《保护所有遭受任何形式拘留或监禁的人的原则》,联合国大会一九八八年十二月九日第43/173号决议通过。
6.《联合国保护被剥夺自由少年规则》,一九九〇年十二月十四日第45/113号决议通过。
7.《保护人人不受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或处罚宣言》,联合国大会一九七五年十二月九日第3452(XXX)号决议通过。
8.《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 联合国大会1984年12月10日第39/46号决议通过并开放给各国签字、批准和加入生效:按照第27(1)条,于1987年6月26日生效。
9.《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任择议定书, 联合国大会2002年12月18日第77次全体会议第A/RES/57/199号决议通过于2006年6月22日生效。
10.《关于医务人员、特别是医生在保护被监禁和拘留的人不受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方面的任务的医疗道德原则》,联合国大会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十八日第37/194号决议通过。
11.《有效调查和记录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或处罚的原则》,联合国大会二〇〇〇年十二月四日第55/89号决议建议。
12.《关于保护面对死刑的人的权利的保障措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一九八四年五月二十五日第1984/50号决议批准。
13.《执法人员行为守则》,联合国大会一九七九年十二月十七日第34/169号决议通过。
14.《执法人员使用武力和火器的基本原则》,第八届联合国预防犯罪和罪犯待遇大会通过一九九〇年八月二十七日至九月七日,古巴哈瓦那。
15.《联合国非拘禁措施最低限度标准规则》(东京规则),联合国大会一九九O年十二月十四日第45/110号决议通过。
16.《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北京规则) ,联合国大会一九八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第40/33号决议通过。
17.《联合国预防少年犯罪准则》(利雅得准则) ,联合国大会一九九〇年十二月十四日第45/112号决议通过并宣布。
18.《刑事司法系统中儿童问题行动指南》,经济及社会理事会一九九七年七月二十一日第1997/30号决议建议。
19.《为罪行和滥用权力行为受害者取得公理的基本原则宣言》,联合国大会一九八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第40/34号决议通过。
20.《关于司法机关独立的基本原则》,第七届联合国预防犯罪和罪犯待遇大会(一九八五年八月二十六日至九月六日在米兰举行)通过,旋经联合国大会一九八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第40/32号决议及一九八五年十二月十三日第40/146号决议核可。
21.《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第八届联合国预防犯罪和罪犯待遇大会通过一九九〇年八月二十七日至九月七日,古巴哈瓦那。
22.《关于检察官作用的准则》,第八届联合国预防犯罪和罪犯待遇大会通过一九九〇年八月二十七日至九月七日,古巴哈瓦那。
23.《有效防止和调查法外、任意和即决处决的原则》,经济及社会理事会一九八九年五月二十四日第1989/65号决议建议。
24.《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根据第三委员会的报告(A/61/448)通过。
25.《严重违反国际人权法和严重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行为受害人获得补救和赔偿的权利基本原则和导则 》,根据第三委员会的报告(A/60/509/Add.l)通过。
26.《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宣言》,合国大会一九九二年十二月十八日第47/133号决议通过。
27.《基于人权的监狱管理——监狱工作人员手册》,安德鲁·考伊尔(Andrew Coyle),国际监狱研究中心。
28.《Chinese text -Basic Human Rights of Foreign Natioinal Prisoners外籍囚犯的基本人权》。
29.《公正审判手册》,国际特赦组织。
30.《监狱中的水、卫生设施、卫生与居住环境——补充指南》,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东亚地区代表处。
31.《欧洲监狱规则》,部長委員會於2006年1月11日通過。
32.《欧洲理事会关注外籍囚犯的建议》,2011。
33.《伊斯坦布尔议定书-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的有效调查和文件记录》,OHCHR,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