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3日,民间社会组织向联合国特别程序包括人权问题工作组和跨国公司以及其他商业企业,发展权问题特别报告员,享有安全,清洁,健康和可持续环境有关的人权义务问题特别报告员,食物权问题特别报告员,关于增进和保护见解和言论自由权的问题特别报告员,和平集会和结社自由权问题特别报告员等11个特别程序机制发出信函,指出中国企业在巴布亚新几内亚水电站可能存在人权侵犯的问题。
2020年10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和瑞士其它国际组织代表团对11位特别报告员(工作组)的信函进行回复。以下是有关回复信函的大概内容。详细情况请点击: LINK。
联合国特别程序机制收到有关在巴布亚新几内亚弗里达河金铜矿山和相关的大坝(“Sepik 开发项目”)拟建的大坝有倒塌的风险,以及受影响的水电/大坝,矿山,废物排放和拟议的相关基础设施引起的其他有关对大坝区域人口影响的信息。
据称受害者:430000
中国政府答复:
谨确认收悉特别报告员于2020年7月20日发出的AL CHN 15/2020号来文,内容涉及无害环境管理和处置有害物质和废物对人权的影响,人权问题工作组和跨国公司以及其他商业企业、发展权问题特别报告员、享有安全,清洁,健康和可持续环境有关的人权义务问题特别报告员、食物权问题特别报告员、关于增进和保护见解和言论自由权的问题特别报告员、和平集会和结社自由权问题特别报告员、人人享有最高可达到的身心标准的权利问题特别报告员健康特别报告员、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人权维护者处境问题报告员、土著人民权利问题特别报告员和人权问题特别报告员。
中国政府愿作如下答复:中国政府历来要求在对外合作项目上投资的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尊重和保障人权,高度重视环境保护,促进发展。关于特别报告员发出的关于无害环境管理和处置有害物质和废物对人权的影响的特别报告员的信,关于人权问题的工作组和跨国公司和其他商业企业以及其他特别机制,其中包括与巴布亚新几内亚的Sepik开发项目有关的指控,经我们与有关公司和当地政府协商调查后,据了解,有关对该项目涉及人权侵犯的一事完全是虚假的指控。相关公司已提供有关虚假信息的澄清证明。详情请参阅附件。
Source: https://spcommreports.ohchr.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