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机构: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
教育厅网站:http://www.xjedu.gov.cn
联系方式: 乌鲁木齐市胜利路229号教育厅机关大楼812室,联系电话:0991-7606223,邮编:830049。
电子邮箱申请地址:无
申请时间:2016年1月3日
申请方式:快递邮寄
快递单号:500294137342(YT)
快递签收时间:2016年1月5日
回复时间:2016年1月22日
回复方式:EMS回复(1095028728316)
信息公开申请文件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落实中国政府关于《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中关于在中小学开展人权教育的具体措施
所申请具体信息描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外交部联合发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中第4章关于人权教育的环节中注明,中国政府承诺加强中小学人权教育,并展开人权教育活动,营造尊重人权教育环境,同时根据教育部政务公开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2015第276号,我在此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申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高校范围内落实《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中有关人权教育部分的具体措施。
包括:
a.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是否在中小学、高校课程改革中将人权纳入教育政策、立法和长期推行教育改革的目标?是否开发有在中小学阶段展开人权教育的教材,如有,请列出文件、政策方针和教材的名称。
b.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是否对中小学、高校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提供有关人权教育方面的培训?尤其在目前国内媒体经常报道教师对学生进行体罚、殴打甚至性侵犯的恶性事件频繁曝光的环境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在对教育工作者开展人权教育的具体措施?
c. 学校在德育教学过程中是否将人权教育纳入教学的范围,如普及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保护儿童权利的条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是否在中小学进行提升儿童权利意识保护的教育?
d. 依据《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和《世界人权教育方案第一阶段》中在中小学推行人权教育的内容,学校环境本身也能尊重和促进人权和基本自由,通过学校教学活动,如通过参与式和民主的教学方法,让教职人员、学生都有机会行使权利和表达的机会,在学校内营造尊重人权、平等、民主和廉洁的教学环境。在目前国内以应试教育为主体的环境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在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方面是否有相应的措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2016年第1号)
我办于2016年1月15日受理了您(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详情见回执。
经审查,您(单位)所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属于公开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我办将即日或于15个工作日(2016年2月5日)之内提供您所申请的信息。
具体方式如下:
1. 到以下 地点领取;
2.注意查收信件;
3.注意查收电子邮件;
4.其他方式,具体为 。
申请人不得将获得的政府信息进行随意传播,不得以此信息谋利或进行任何违法行为,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我办将向您(单位)收取实际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请收到告知书后,在X年X月X日前到X办理缴费手续。
特此告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公章)
2016年2月3日
关于在中小学进行提升儿童权利意识保护教育的答复
为进一步推进全区教育系统教育工作法制化水平,加强自治区中小学青少年儿童权利意识保护教育,我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均设立有法规科(处)或思政科等,各级各类学校也都聘请的有法制副校长,负责分管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涵盖青少年儿童权利意识保护教育工作)。2008年7月,自治区起草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对保护青少年儿童受教育权、禁止教师歧视、体罚学生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2012年“六五”普法以来,我区教育系统深入落实将青少年儿童普法作为“重中之重”的要求和国家《中小学法制宣传教育指导纲要》以及新修订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通过小学品德课、初中思想品德课、高中思想政治课等课程,重点进行《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育法》等法律知识的普及和教育,并将法制教育纳入中考。我区自2012年开始,在全区5个试点(州、市)、10个试点县(市、区),22个试点学校启动实施了自治区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治教育试点工作,以课堂教学为主要渠道,充分挖掘学科教材中法治因素,在各学科教学活动中有计划、适度地渗透《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法治知识,进行法治理念教育或儿童权利意识保护教育。当前,试点工作已经顺利收尾,我区正在进行全疆推广。
为确保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暨中小学青少年儿童权利意识保护教育工作得到贯彻落实,每年各级教育督导委员会均会对依法治教等相关工作进行严格的督导检查,且自治区已将依法治校示范作为德育示范校创建的前置条件,在全区树立了一批在依法办学、权益维护、法治教育、普法宣传等方面起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的学校,进一步营造尊重人权、平等、民主的教学环境。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推动在各级各类学校开设法治知识课程,推动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治教育;建立健全学校法律服务体系,完善青少年儿童权益救济机制,全面进行提升青少年儿童权利意识保护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