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机构:山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教育厅网站:http://www.sxedu.gov.cn
联系方式: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30号, 系电话:0351-3189314;传真号码: 0351-3046014。
电子邮箱申请地址:sxjyt@sina.com
申请时间:2016年4月5日
申请方式:快递邮寄/网络申请
快递单号:560245036403(YT)
快递签收时间:2016年4月7
回复时间:2016年4月22日
回复方式:电子邮件回复
信息公开申请文件名:山西省教育厅落实中国政府关于《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中关于在中小学开展人权教育的具体措施
所申请具体信息描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外交部联合发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中第4章关于人权教育的环节中注明,中国政府承诺加强中小学人权教育,并展开人权教育活动,营造尊重人权教育环境,同时根据教育部政务公开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2015第276号,我在此向山西省教育厅申请:
山西省教育厅在陕西省中小学、高校范围内落实《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中有关人权教育部分的具体措施。
包括:
a.山西省教育厅是否在中小学、高校课程改革中将人权纳入教育政策、立法和长期推行教育改革的目标?是否开发有在中小学阶段展开人权教育的教材,如有,请列出文件、政策方针和教材的名称。
b.山西省教育厅是否对中小学、高校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提供有关人权教育方面的培训?尤其在目前国内媒体经常报道教师对学生进行体罚、殴打甚至性侵犯的恶性事件频繁曝光的环境下,山西省教育厅在对教育工作者开展人权教育的具体措施?
c. 学校在德育教学过程中是否将人权教育纳入教学的范围,如普及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保护儿童权利的条款,山西省教育厅是否在中小学进行提升儿童权利意识保护的教育?
d. 依据《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和《世界人权教育方案第一阶段》中在中小学推行人权教育的内容,学校环境本身也能尊重和促进人权和基本自由,通过学校教学活动,如通过参与式和民主的教学方法,让教职人员、学生都有机会行使权利和表达的机会,在学校内营造尊重人权、平等、民主和廉洁的教学环境。在目前国内以应试教育为主体的环境下,山西省教育厅在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方面是否有相应的措施?
山西省教育厅信息公开告知书
XX先生:
您好,现将您申请公开信息内容回复如下:
山西省各级学校均能按照国家要求,认真开展有关人权教育工作,完成教学目标。在中小学思想品德(思想政治)课程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教学中,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有“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等章节内容,高中《思想政治》课程中有“公民的政治生活”、“公民权利与义务”等章节内容,初中“思想品德”课程中有“权利义务伴我行”、“我们的人身权利”、“我们的文化经济权利”等章节内容。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中,有享受健康安全的权利,享受自由平等的权利等方面的内容。支持高等学校开设与人权相关的政法类专业,鼓励高等学校在有关人文社科专业开设人权公选课程和专业课程。同时,在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中明确提出保护学生权益,增强教育工作者的人权意识。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山西省教育厅信息公开办公室代(山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公章)
2016年4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