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2月10日,联合国大会宣布了《世界人权教育方案》(从2005年起持续执行),目的是在各个教育部门推进人权教育方案的执行。该方案产生于“联合国人权教育十年”(1995-2004年)期间奠定的基础,国际社会形成的共识包括,人权教育可以产生深远的影响,通过提倡尊重人的尊严、平等以及产于民主决策的进程,人权教育有助于长期预防侵害行为和暴力冲突。
为了更好地执行《世界人权教育方案》,联合国于2005年7月通过了《世界人权教育方案第一阶段(2005-2007年)行动计划》,该行动计划为在中小学展开人权教育提出了具体战略和指导意见。第一阶段的人权教育方案开始于2005年至2007年,主要在中小学系统开展人权教育。
本文是文社人权教育中心对该案的中文译本,节选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编辑的中文手册《世界人权教育方案-第一阶段》的15页(导言I) 到36页(评价VI)。原文翻译链接地址: http://ohchr.org/Documents/Publications/PActionEducationch.pdf ,如果对该维吾尔语版本的翻译有任何异议,请以联合国人权高专办原英文版本为基础,也欢迎您写邮件至 info@humanrightseducation.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