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北京宣言》内容全文可见,《北京宣言》更多强调人权应该坚持各国国情,人权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结合;强调不同文化和社会道德价值观的互相包容与交流;坚持强调生存权与发展权;强调个体人权与集体人权的不可分割性;强调本国法律和承担国际义务应该注重保障特定群体的人权和基本自由;强调南南合作是促进发展中国家发展和人权进步的重要途径;强调国际社会对人权的关注应尊重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不干涉各国内政;强调国际社会应在平等和相互尊重基础上通过对话交流、互学互鉴和凝聚共识,促进人权合作。
即通过《北京宣言》全文,与《世界人权宣言》和联合国人权公约比较,《北京宣言》更多地强调了生存和发展权利,全文基本没有对有关政治权利,如言论自由、结社自由、选举自由、司法平等等部分进行阐述。《北京宣言》的核心是强调“南南对话”,强调国际社会在关注各国人权问题时候应该尊重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不干涉各国内政,强调在尊重的基础上进行人权对话。
第一条
为确保对人权的普遍认可和遵行,人权的实现必须考虑区域和国家情境,考虑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历史和宗教背景。人权事业发展必须也只能按照各国国情和人民需要加以推进。各国应坚持人权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结合的原则,从国情出发选择适合本国实际的人权发展道路或保障模式。各国和国际社会有责任为实现人权创造必要条件,包括维护和平、安全与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消除实现人权的各种障碍。
第二条
人权是所有文明的内在组成部分,应承认所有文明平等,都应受到尊重。应珍视并尊重不同文化背景的价值和社会道德,相互包容、相互交流、相互借鉴。各国政府和各国人民应本着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同心协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使人类远离恐惧,远离贫困,远离疾病、远离歧视。人类命运共同体汇聚着世界各国人民对和平、发展、繁荣向往的最大公约数。
第三条
生存权和发展权是首要的基本人权。发展权的主体是人民。为实现人类整体利益的最大化,应坚持个人发展权与集体发展权相统一,使各国人民拥有平等的发展机会,充分实现发展权。发展中国家应当特别重视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特别是获得相当的生活水准、足够的食物、衣着、安全饮用水、住房的权利,获得安全、工作、受教育的权利,以及健康权利和社会保障权利等。国际社会应将消除贫困和饥饿等作为首要任务,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不可持续问题,为发展中国家人民发展权的实现创造更多有利条件。
第四条
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人的尊严不仅涉及人的自由,而且关系人的全面发展。人权是个人权利与集体权利的统一。各国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和平权、环境权等,既是重要的集体人权,又是实现个人人权的前提和基础。所有人权不可分割、相互联系。公民和政治权利的获得离不开同时获得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两者同等重要,相互依存。
第五条
人权不可剥夺,各国都应为推进人权法治保障而努力。对人权限制必须由法律规定,并只应为了保障其他社会成员的人权和基本自由(其中包括免于宗教亵渎、种族主义和歧视),且满足国家安全、公共秩序、公共健康、公共安全、公共道德和人民普遍福利的正当需要。每个人都对所有其他人和社会负有责任,享有人权和基本自由必须与履行相应责任相平衡。
第六条
各国应根据本国法律和所承担的国际义务,注重保障特定群体的人权和基本自由,包括少数族裔、民族、种族,宗教和语言群体,妇女、儿童和老人,以及迁徙工人、残障人士、原住民、难民和流离失所者。各国有义务尊重和保护宗教少数群体,宗教少数群体同样有义务适应本土环境,包括接受和遵守所在地的宪法和法律,融入当地社会。人人有权选择自己的信仰,包括选择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选择信仰某种宗教或信仰另一种宗教,不受歧视。
第七条
南南合作是促进发展中国家发展和人权进步的重要途径。南南国家之间应以同舟共济、权责共担、互帮互助、合作共赢的精神,坚持以团结促合作,以合作促发展,以发展促人权,努力实现更加充分的人权保障。国际社会应本着平衡、包容、普惠和可持续的原则,积极支持发展中国家加快发展,不断提高发展中国家人权保障水平。
第八条
国际社会对人权事项的关切,应始终遵行国际法和公认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其中至为关键的是尊重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不干涉各国内政。各国应坚持主权平等的原则,所有国家不论大小,均有权决定其政治制度,控制和自由利用其资源,自主追求其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人权问题上的政治化、选择性和双重标准,滥用军事、经济或其他手段干涉他国事务,是与人权的目的和精神背道而驰。国际社会保护人权的相关行动必须严格遵守《联合国宪章》的相关规定,并应充分尊重当事国和区域组织的意见。
第九条
人权的实现永无止境,人权事业的发展永远在路上。人权保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人民的满意是检验人权及其保障方式合理性的最终标准。各国政府有责任根据人民的要求持续提高人权保障水平。国际社会应在平等和相互尊重基础上通过对话交流、互学互鉴和凝聚共识,促进人权合作。
Source: http://f.china.com.cn/2017-12/08/content_5009395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