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1年6-7月第47届人权理事会上,联合国消除对受麻风病影响者及其家人的歧视特别报告员阿莉塞·克鲁兹在议程3发布了《2019 冠状病毒病(COVID-19)大流行对受麻风病影响者及其家人的过度影响:根本原因、后果和复苏途径》年度报告,报告讨论了 2019 冠状病毒病(COVID-19)大流行对受麻风病影响者及其家人的过度影响,探究了原因,并就包容性复苏提出了建设性建议。
报告依据特别报告员收到了 13 个国家(阿尔及利亚、玻利维亚、巴西、哥斯达黎加、丹麦、危地马拉、印度、日本、吉尔吉斯斯坦、马尔代夫、毛里求斯、摩洛哥和莫桑比克)和 32 个民间社会组织,包括非政府组织和基层组织提供的资料完成,以下是报告中认为全球covid-19疫情背景下,全球受麻风病影响者及其家人遇到的迫切问题。
报告中提到了全球目前有100多部法律中有针对麻风病人的歧视条款(中文版本中没有提及这点),同时全球依然存在大约2000个受麻风病影响者及其家人生活的集中居住地(中国在2005年尚存在617个这样的村庄,特别报告员的报告中没有说这2000多个集中居住地是否也包含中国的数据)。下面内容摘自报告第10页。报告全文下载连接 link。
(a) 由于将防治麻风病的资金和工作人员转向应对 COVID-19, 国家麻风病方案失去了财政和人力资源,导致与麻风病相关的举措大幅减少;
(b) 早期诊断和随之预防身体损伤的重要活动中断,如发现现有病例和使用单剂量利福平的暴露后预防疗法;
(c) 医疗卫生部门不提供麻风病护理,在某些情况下,甚至拒绝为疑似麻风病人提供护理;
(d) 提供多药治疗方面的零星困难;
(e) 麻风反应治疗和临床管理方面普遍存在困难,因缺乏应对高度复杂的健康问题所需的监测而变得更加困难;
(f)缺乏治疗麻风反应的药物;
(g) 对预防身体和心理残疾至关重要的补充护理被推迟,如伤口护理、防护鞋和其他辅助设备或自我护理和自助小组;
(h) 残疾预防和康复服务减少和中断;
(i) 基于社区的康复服务减少和中断;
(j) 未经医疗机构诊断或治疗的自我诊断病例;
(k) 缺乏有效的国家系统以监测免疫功能受损的受麻风病影响者的 COVID-19 感染情况;
(l)生活在原麻风病聚居地的老年人感染 COVID-19 的风险更大,因为一些政府将这些原聚居地部分改造为 COVID-19 临时医院;
(m) 由于封锁和出行限制,原麻风病人聚居地不再提供医疗保健;
(n) 存在受麻风病影响者无法获得医疗保健的具体案例,原因是最近采取的医疗程序将受麻风病影响者、没有公民身份证的人、没有医疗保险的人和负担不起 COVID-19 检测的人排除在外;
(o) 没有收入,无法支付前往医疗场所的交通费用;
(p) 政治不稳定,一些国家存在被迫流离失所现象,没有确保治疗麻风病的措施。
Source: OHCHR, https://www.ohchr.org/EN/HRBodies/HRC/RegularSessions/Session47/Pages/ListReports.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