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机构:四川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
教育厅网站:http://www.scedu.net
联系方式: 成都市陕西街26号,联系电话:028-86110612,传真号码:028-86110612 ,邮政编码:610041
电子邮箱申请地址:jytfgc@163.com
申请时间:2016年1月3日
申请方式:快递邮寄
快递单号:500294137344(YT)
快递签收时间:2016年1月6日
回复时间:2016年1月25日
回复方式:邮件回复/EMS快递回复
信息公开申请文件名:四川省教育厅落实中国政府关于《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中关于在中小学开展人权教育的具体措施
所申请具体信息描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外交部联合发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中第4章关于人权教育的环节中注明,中国政府承诺加强中小学人权教育,并展开人权教育活动,营造尊重人权教育环境,同时根据教育部政务公开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2015第276号,我在此向四川省教育厅申请:
四川省教育厅在四川省中小学、高校范围内落实《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中有关人权教育部分的具体措施。
包括:
a. 四川省教育厅是否在中小学、高校课程改革中将人权纳入教育政策、立法和长期推行教育改革的目标?是否开发有在中小学阶段展开人权教育的教材,如有,请列出文件、政策方针和教材的名称。
b. 四川省教育厅是否对中小学、高校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提供有关人权教育方面的培训?尤其在目前国内媒体经常报道教师对学生进行体罚、殴打甚至性侵犯的恶性事件频繁曝光的环境下,四川省教育厅在对教育工作者开展人权教育的具体措施?
c. 学校在德育教学过程中是否将人权教育纳入教学的范围,如普及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保护儿童权利的条款,四川省教育厅是否在中小学进行提升儿童权利意识保护的教育?
d. 依据《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和《世界人权教育方案第一阶段》中在中小学推行人权教育的内容,学校环境本身也能尊重和促进人权和基本自由,通过学校教学活动,如通过参与式和民主的教学方法,让教职人员、学生都有机会行使权利和表达的机会,在学校内营造尊重人权、平等、民主和廉洁的教学环境。在目前国内以应试教育为主体的环境下,四川省教育厅在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方面是否有相应的措施?
四川省教育厅信息公开申请答复
申请人XX:
本厅对你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如下:
四川省教育厅在中小学阶段开展人权教育教材情况:《生命·生态·安全》、《家庭·社会·法治》、《可爱的四川》三门地方课程,课程中有大量关于人权教育的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高等学校根据教学需要,自主制定教学计划、选编教材、组织实施教学活动”,高校课程设置属高校办学自主权。据了解,我省部分高校在有关课程中融入了人权教育的相关教学内容。
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2016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