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机构:河北省教育厅行政服务中心
教育厅网站:http://www.hee.gov.cn/
联系方式: 石家庄市中山西路449号,联系电话:0311—66005080,传真号码:0311—66005080,邮政编码:050051
电子邮箱申请地址:xzfwzx66005080@126.com
申请时间:2016年1月3日
申请方式:快递邮寄
快递单号:500294137351(YT)
快递签收时间:2016年1月6日
回复时间:2016年1月25日
回复方式:顺丰快递回复
信息公开申请文件名:河北省教育厅落实中国政府关于《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中关于在中小学开展人权教育的具体措施
所申请具体信息描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外交部联合发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中第4章关于人权教育的环节中注明,中国政府承诺加强中小学人权教育,并展开人权教育活动,营造尊重人权教育环境,同时根据教育部政务公开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2015第276号,我在此向河北省教育厅申请:
河北省教育厅在河北省中小学、高校范围内落实《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中有关人权教育部分的具体措施。
包括:
a. 河北省教育厅是否在中小学、高校课程改革中将人权纳入教育政策、立法和长期推行教育改革的目标?是否开发有在中小学阶段展开人权教育的教材,如有,请列出文件、政策方针和教材的名称。
b.河北省教育厅是否对中小学、高校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提供有关人权教育方面的培训?尤其在目前国内媒体经常报道教师对学生进行体罚、殴打甚至性侵犯的恶性事件频繁曝光的环境下,河北省教育厅在对教育工作者开展人权教育的具体措施?
c. 学校在德育教学过程中是否将人权教育纳入教学的范围,如普及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保护儿童权利的条款,河北省教育厅是否在中小学进行提升儿童权利意识保护的教育?
d. 依据《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和《世界人权教育方案第一阶段》中在中小学推行人权教育的内容,学校环境本身也能尊重和促进人权和基本自由,通过学校教学活动,如通过参与式和民主的教学方法,让教职人员、学生都有机会行使权利和表达的机会,在学校内营造尊重人权、平等、民主和廉洁的教学环境。在目前国内以应试教育为主体的环境下,河北省教育厅在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方面是否有相应的措施?
河北省教育厅对《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中有关人权教育内容的具体措施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
XX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你的信息公开申请收悉,感谢你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在第四部分人权教育中,明确提出了“加强中小学人权教育。将人权知识融入相关课程”的要求,鉴于目前经教育部审定通过在全国中小学统一使用的国家课程教材中,已经包含了大量人权教育内容,所以,我们各地中小学实施国家课程,已经将人权知识融入相关国家课程的方式对中小学生进行人权教育,省里未单独编写中小学人权教育教材。
河北省教育厅(公章)
2016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