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机构:福建省教育厅总值班室
教育厅网站:http://www.fjedu.gov.cn/
联系方式: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62号省教育厅总值班室 ,联系电话:0591-87822232,传真号码:0591-87870590,邮政编码:350003。
电子邮箱申请地址:无
申请时间:2016年1月3日
申请方式:快递邮寄
快递单号:5394853445(YT)
快递签收时间:2016年1月6日
回复时间:2016年1月27日
回复方式:EMS快递回复(EN036556563Cx)
信息公开申请文件名:福建省教育厅落实中国政府关于《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中关于在中小学开展人权教育的具体措施
所申请具体信息描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外交部联合发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中第4章关于人权教育的环节中注明,中国政府承诺加强中小学人权教育,并展开人权教育活动,营造尊重人权教育环境,同时根据教育部政务公开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2015第276号,我在此向福建省教育厅申请:
福建省教育厅在福建中小学、高校范围内落实《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中有关人权教育部分的具体措施。
包括:
a.福建省教育厅是否在中小学、高校课程改革中将人权纳入教育政策、立法和长期推行教育改革的目标?是否开发有在中小学阶段展开人权教育的教材,如有,请列出文件、政策方针和教材的名称。
b.福建省教育厅是否对中小学、高校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提供有关人权教育方面的培训?尤其在目前国内媒体经常报道教师对学生进行体罚、殴打甚至性侵犯的恶性事件频繁曝光的环境下,福建省教育厅在对教育工作者开展人权教育的具体措施?
c. 学校在德育教学过程中是否将人权教育纳入教学的范围,如普及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保护儿童权利的条款,福建省教育厅是否在中小学进行提升儿童权利意识保护的教育?
d. 依据《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和《世界人权教育方案第一阶段》中在中小学推行人权教育的内容,学校环境本身也能尊重和促进人权和基本自由,通过学校教学活动,如通过参与式和民主的教学方法,让教职人员、学生都有机会行使权利和表达的机会,在学校内营造尊重人权、平等、民主和廉洁的教学环境。在目前国内以应试教育为主体的环境下,福建省教育厅在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方面是否有相应的措施?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信息公开答复
XX先生/女士:
您好!2016年1月6日,我厅收到您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现答复如下:
我厅十分重视教育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人权教育作为法制教育的重要内容也体现在我厅下发的一系列普法教育文件中。如《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的通知》(闽教办研[2011]16号)、《转发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全国教育系统“六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加强教师普法工作的通知》(闽教办法[2013]1号)等,这些文件均属于主动公开性质,可在我厅官网信息公开栏目查询。
我省本科高校也十分重视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按非法学专业和法学专业分类开展法制教育。一是面向全体本科生开设必修课《思想品德修养与法律基础》(48学时,3学分)和选修课《宪法学》等,其中包括传授人权法律保障的入门基础知识,培养学生的基本人权意识,训练学生尊重和保障人权思维方式和能力;二是针对法学及相关专业本科学生开设专业基础课《宪法学》(72学时,4学分)、《民法总论》(48学时,3学分)等涉及人权法的课程,使学生掌握人权得到基本内容、法律制度以及实行运行过程。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福建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专用章)
201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