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机构:广东省教育厅政务公开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教育厅网站:http://www.gdhed.edu.cn/
联系方式: 广州市东风东路 723 号,联系电话:020-37629320 ,传真号码:020-37627239,邮政编码:510080 。
电子邮箱申请地址:xudy@gdedu.gov.cn
申请时间:2016年1月3日
申请方式:快递邮寄
快递单号:5394853448(YT)
快递签收时间:2016年1月5日
回复时间:2016年1月19日
回复方式:EMS快递回复(1091310527316)
信息公开申请文件名:广东省教育厅落实中国政府关于《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中关于在中小学开展人权教育的具体措施
所申请具体信息描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外交部联合发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中第4章关于人权教育的环节中注明,中国政府承诺加强中小学人权教育,并展开人权教育活动,营造尊重人权教育环境,同时根据教育部政务公开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2015第276号,我在此向广东省教育厅申请:
广东省教育厅在广东中小学、高校范围内落实《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中有关人权教育部分的具体措施。
包括:
a.广东省教育厅是否在中小学、高校课程改革中将人权纳入教育政策、立法和长期推行教育改革的目标?是否开发有在中小学阶段展开人权教育的教材,如有,请列出文件、政策方针和教材的名称。
b.广东省教育厅是否对中小学、高校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提供有关人权教育方面的培训?尤其在目前国内媒体经常报道教师对学生进行体罚、殴打甚至性侵犯的恶性事件频繁曝光的环境下,广东省教育厅在对教育工作者开展人权教育的具体措施?
c. 学校在德育教学过程中是否将人权教育纳入教学的范围,如普及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保护儿童权利的条款,广东省教育厅是否在中小学进行提升儿童权利意识保护的教育?
d. 依据《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和《世界人权教育方案第一阶段》中在中小学推行人权教育的内容,学校环境本身也能尊重和促进人权和基本自由,通过学校教学活动,如通过参与式和民主的教学方法,让教职人员、学生都有机会行使权利和表达的机会,在学校内营造尊重人权、平等、民主和廉洁的教学环境。在目前国内以应试教育为主体的环境下,广东省教育厅在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方面是否有相应的措施?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
粤教公开办函[2016]1号
XX同志:
我厅于2016年1月6日收到您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经审核,您未 充分说明获取的信息与自身科研、生活等特殊需要的关联,请您补正关联性证明材料。特此告知。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公章)
201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