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机构: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政策法规处
教育厅网站:http://www.zjedu.gov.cn
联系方式: 浙江省杭州市文晖路321号,联系电话:0571-88008848、88008769,传真号码:0571-88008765,邮政编码:310014。
电子邮箱申请地址:bgs-sjyt@zj.gov.cn
申请时间:2016年1月3日
申请方式:快递邮寄
快递单号:500294137341(YT)
快递签收时间:2016年1月5日
回复时间:2016年1月8日
回复方式:挂号信回复(XB54861801733)
信息公开申请文件名:浙江省教育厅落实中国政府关于《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中关于在中小学开展人权教育的具体措施
所申请具体信息描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外交部联合发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中第4章关于人权教育的环节中注明,中国政府承诺加强中小学人权教育,并展开人权教育活动,营造尊重人权教育环境,同时根据教育部政务公开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2015第276号,我在此向浙江省教育厅申请:
浙江省教育厅在浙江中小学、高校范围内落实《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中有关人权教育部分的具体措施。
包括:
a.浙江省教育厅是否在中小学、高校课程改革中将人权纳入教育政策、立法和长期推行教育改革的目标?是否开发有在中小学阶段展开人权教育的教材,如有,请列出文件、政策方针和教材的名称。
b.浙江省教育厅是否对中小学、高校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提供有关人权教育方面的培训?尤其在目前国内媒体经常报道教师对学生进行体罚、殴打甚至性侵犯的恶性事件频繁曝光的环境下,浙江省教育厅在对教育工作者开展人权教育的具体措施?
c. 学校在德育教学过程中是否将人权教育纳入教学的范围,如普及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保护儿童权利的条款,浙江省教育厅是否在中小学进行提升儿童权利意识保护的教育?
d. 依据《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和《世界人权教育方案第一阶段》中在中小学推行人权教育的内容,学校环境本身也能尊重和促进人权和基本自由,通过学校教学活动,如通过参与式和民主的教学方法,让教职人员、学生都有机会行使权利和表达的机会,在学校内营造尊重人权、平等、民主和廉洁的教学环境。在目前国内以应试教育为主体的环境下,浙江省教育厅在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方面是否有相应的措施?
浙江省教育厅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告知书(2016)第1号
XX同志:
我厅于2016年1月5日收到您提出的关于要求获得“浙江省教育厅在中小学、高校范围内落实《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中有关人权教育部分具体措施”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将相关信息提供如下:
我国中小学人权教育的信息,已包含在相应的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中,相应的教科书本公开发行,可以从我国公开出版发行的中小学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教科书中查实。我厅还每年组织各学科的专题培训活动,要求小学品德、初中思想品德、高中思想政治等德育学科在教师培训中重视有关安全教育和青少年保护的内容,结合国家课程标准和国家教材的要求,从教学、评价等层面为相关学科教师提供专业教研服务。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高校自主开展教学活动。目前我省高校设置的课程中,如《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等,已包含大量有关人权教育的内容,相关教育在全省高校普遍实施。
附上几个学科教科书中涉及人权教育的内容和教学时数(详见附件),供参考。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我厅联系人:胡凌秋,联系电话:0571-88008799.
浙江省教育厅 (信息公开专用章)
201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