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机构:海南省教育厅
教育厅网站:http://edu.hainan.gov.cn/news/27
联系方式: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九号省政府大楼四楼;受理时间为正常工作日;受理机构联系电话:65322302
电子邮箱申请地址:无
申请时间:2016年1月5日,2016年3月31日网络申请
申请方式:快递邮寄/网络申请
快递单号:500294137340(YT)
快递签收时间:2016年1月5
回复时间:2016年4月26日
回复方式:邮件回复
信息公开申请文件名:海南省教育厅落实中国政府关于《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中关于在中小学、高校开展人权教育的具体措施
所申请具体信息描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外交部联合发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中第4章关于人权教育的环节中注明,中国政府承诺加强中小学人权教育,并展开人权教育活动,营造尊重人权教育环境,同时根据教育部政务公开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2015第276号,我在此向海南省教育厅申请:
海南省教育厅在海南省中小学、高校范围内落实《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中有关人权教育部分的具体措施。
包括:
a.海南省教育厅是否在中小学、高校课程改革中将人权纳入教育政策、立法和长期推行教育改革的目标?是否开发有在中小学阶段展开人权教育的教材,如有,请列出文件、政策方针和教材的名称。
b.海南省教育厅是否对中小学、高校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提供有关人权教育方面的培训?尤其在目前国内媒体经常报道教师对学生进行体罚、殴打甚至性侵犯的恶性事件频繁曝光的环境下,海南省教育厅在对教育工作者开展人权教育的具体措施?
c. 学校在德育教学过程中是否将人权教育纳入教学的范围,如普及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保护儿童权利的条款,海南省教育厅是否在中小学进行提升儿童权利意识保护的教育?
d. 依据《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和《世界人权教育方案第一阶段》中在中小学推行人权教育的内容,学校环境本身也能尊重和促进人权和基本自由,通过学校教学活动,如通过参与式和民主的教学方法,让教职人员、学生都有机会行使权利和表达的机会,在学校内营造尊重人权、平等、民主和廉洁的教学环境。在目前国内以应试教育为主体的环境下,海南省教育厅在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方面是否有相应的措施?
海南省教育厅落实《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中人权教育内容的有关情况
(厅思政处)
省教育厅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海南省未成年人保护若干规定》(以下简称“一法一规”)为抓手,大力开展有关人权教育,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一、利用各种载体,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保护意识
一是多渠道宣传普及“一法一规”。依托“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系列活动,利用网站、微博、微信、校园宣传栏等载体,面向全省中小学生及家长广泛宣传法律知识,重点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内容。二是发挥法制副校长、校外辅导员的作用,开展中小学生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三是深化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结合“绿色校园”、“安全文明校园”建设,开展“一法一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把学习教育实践活动渗透到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的各个环节,贯穿于未成年人成长的各个阶段。四是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各级各类学校利用升国旗、入党入团入队等仪式和重大纪念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内容的普及;以校园主干线为辐射带,以办公楼、教学楼、操场、食堂、校园围墙等为主场面,综合运用电子显示屏、海报、横幅、宣传栏、班级黑板报、户外广告牌等媒介,精心打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长廊,让广大师生在耳濡目染中接受熏陶教育,使民主、法治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二、积极推进学校、家庭、社会信息互通,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保护的责任意识
一是要求全省中小学校通过召开家长会、举办家长学校等家校联系方式,引导家长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相关问题的排查,消除隐患。二是组织开展万名教师进万家活动,促进教师加强与家长的联系沟通。省内许多学校建立了家长家访常态机制,并开通家长热线、发送短信息等,实现家校良性互动、共同保护。通过学校、家庭信息互通,不仅进一步加强了家长和学校之间的沟通联系,有效解决了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相脱节的问题,而且使广大儿童及家长得到了较好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进一步优化了家庭环境。三是努力构建家、校、社“三位一体”的德育机制。指导全省中小学校通过学校开放日、亲子活动日、家长志愿者等形式,邀请家长参与学校管理与活动;邀请专家学者举办讲座、论坛等对家长进行专门培训,帮助家长提高家庭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加强与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的协作,深入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危害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的违法犯罪活动,建设“平安校园”。
三、开展师德师风教育,进一步提升教师依法执教的意识和能力
一是在全省教师中开展“一法一规”专题教育活动,提高教师知法遵法守法意识,筑牢思想防线。二是促请省人大常委会修订《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强化了各级政府保障教师权益、加强教师队伍管理的职责,明确了师德监管办法和十二项教师禁止行为。三是认真做好校长、教师和教辅人员的任免、招聘和录用工作,加强对聘用人员的准入资格审查,把好入口关,坚决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学校工作岗位。四是全面落实《海南省中小学师德师风集中整治方案》,通过设立师德师风集中整治网络平台、公布举报信箱电话等手段,向社会公开征集对我省教师师德情况的意见和建议,查找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不足和突出问题,对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撤销其教师资格,清除出教师队伍。五是大力宣传师德师风先进典型,弘扬正气。定期评选“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十佳班主任”、“十佳校长”、“德育工作先进个人”和“德育先进集体”等荣誉,对师德典范和在德育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进行表彰,激励广大德育工作者脱颖而出。六是将师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纳入教职工培训内容,通过国培、省培、县培及校本培训等教师培训项目,增加师德教育和法制教育课程内容,强化教师师德与法制教育培训,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教师职业道德和法制观念。近年来,把每年9月定为全省“师德活动月”,集中开展师德师风专题教育以及师德建设工作情况督导等工作;将每年9月10日定为中小学新教师入职宣誓日,通过举行新教师入职仪式和宣读誓词的形式,使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进一步内化为广大教师的价值追求。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