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障人士接受教育权的平权运动在全球各个国家的发展处于不同的阶段,但是大多国家都经历了“隔离教育”到“全纳教育”的转变阶段。大多数国家在针对残障人士教育中最初都采用了集中隔离教育模式,即集中发展“特殊教育”,将具有共同需要接受教育的儿童纳入孤立的教育环境。
即使美国也不例外,1950年前,美国也普遍实行针对残障儿童的特殊教育模式,残障儿童被通常送到专门的保育院接受全天的照顾。50年代开始,美国公立学校逐步开设特殊班级,招收特殊儿童,但教学质量仍然停留在照顾特殊需要儿童的日常生活水平上。
在美国上世纪60年代的民权运动中,黑人与白人分别隔离在不同学校的教育政策饱受批评,对不同群体的教育隔离是美国上世纪种族主义(Racism)盛行时期的重要特点,同时也加深了少数族裔进一步被主流社会隔离,并加剧了美国的种族歧视现象。与种族主义相对,行为能力主义(Ableism)和残废主义(Handicapism)盛行都从否认了残疾人的能力,并变相剥夺其接受教育、工作和享有机会均等的权利。
受六七十年代的民权运动影响,美国残障平权活动也随之兴盛。1968年美国的《建筑障碍法》、1970年美国的《城市公共交通法》、1977年美国残障权益者以抗议的方式要求保障《1973年康复法》条款,到随后的《1975年残疾儿童教育法》(IDEA)、1990年《美国残疾人法案》的通过,最终美国通过立法建立了对残障权益保障的法律体系。i其中《1975年残疾儿童教育法》特别规定公立普通学校必须为3-21岁的残障人士(包括残疾人士与有情绪、学习、行为问题的特殊需要人士)提供免费、“合适”(Appropriate)的教育服务。ii
欧洲范围内,由于受到上世纪60年代平权思潮以及二战反思的影响,1971-1977年期间,意大利的草根团体发了了一场“速融变革”运动,关闭了绝大部分特殊教育学校、精神病院,并通过了《残疾人新条例》促进意大利的残障学生到主流学校接受教育。iii
英国是推广融合教育最早的国家之一,也是将“融合”的标准定得最高的国家之一。英国全纳教育专家托尼.布思教授深刻地指出了“融合教育”并不仅改变了特殊教育,而是对整个教育体系的彻底变革。iv传统的特殊教育关注的仅仅是一部分有特殊需要的儿童,而融合教育关注的是所有的学生。在这种意义上,英国对于特殊教育的功能进行了重新确定,逐渐关闭了国内的绝大多数特殊学校。
从华诺克报告、1981年教育法、1988年教育改革法以及“特殊教育需要鉴定与评估实施章程”等一系列重要的法律、法案中可以清晰地透析英国发展全纳教育的历史进程。 到目前为止,英国已经基本确立了一套全纳教育的实施框架并做了许多具体规划。v到2006年,全国只剩下1033所特殊学校,在校学生占全体有特殊需要学生的5%(2006年“有特殊需要学生”占全英国学龄儿童的18%,约144万)。vi
1993年联合国通过了《残疾人机会均等标准规则》,其中正如标题所阐明的那样,重点要求残疾人“能在社会各方面有均等机会,并参与社会各方面”。随后1994年发表了教科文组织《关于特殊需要教育的原则、政策和做法的萨拉曼卡声明》,其中声明,如果不在同一学习环境中接纳各种各类的学员,全民教育就无法实现。2000年《达喀尔行动框架》指出,“教育体制必须是融合型的,应当积极吸收未入校的儿童,并对所有学员的环境和需要作出灵活反应”。
那我们中国的情况呢,在之前我们的分析《全纳教育(融合教育)在国家立法和政府文件中的议程》、《从拒绝录取到单考招生、再到允许参加普通高考的转变——中国高等教育中融合教育的发展》中,中国国内对残障人士群体的态度也经历了从行为能力主义或者残废主义的到残障平权运动的渐变历程。在对待残障群体的认知上,甚至中国官方在2012年前仍然停留在医学模式上,即强调残障人士是需要被治疗、残障人士是需要康复、矫正、或者通过医学预防达到“减少”或者“消除”残障人士的目的,但是这变相加深了全社会对残障人士群体的歧视。
在对残障人士的教育中,我们国家是实行特殊教育和融合教育的双轨制。在2010年中国政府公布的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中国政府强调“不断扩大随班就读和普通学校特教班规模”。很显然,大力发展特殊教育学校的模式在国际社会上已经不再采纳,大多欧美国家均在强调发展融合教育模式,关闭特殊教育学校的做法。2012年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委员会对中国的履约报告审议中,委员会专家在结论性意见中建议中国政府“将投入特殊教育的资金分配到全纳教育发展模式”。
全纳教育模式与中国应试教育体制的冲突在过去很少纳入公众视线,即中国高考选拔制度的应试教育的功利性是否与全纳教育模式相兼容?中国自从上世纪70年代末恢复高考制度以来。从小学、中学到高中,传统的应试教育模式强调的是基于应试的方向,强调发展“尖子生”,并通过小学升初中、初中升高中、高中升大学的不断分层考试选拨方式以达到“人才选拔”目的。很多成绩想对不出众的考生在小学、初中阶段甚至都会逐渐因考试而分流,不得不去职业学校或者提前终结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
全纳教育模式是对中国教育公平的挑战,2000年 《 达喀尔行动纲领》强调全民教育是一个“包容概念” ,“必须考虑到穷人和处境最差的人的需要,包括童工、边远农村居民和游牧者、少数民族、语言上处于少数的人、受冲突、艾滋病毒/艾滋病、饥饿与疾病影响的儿童、青年及成人,以及有特殊学习需求的人的需要”。vii即全纳教育的概念已从最初强调对“特殊需要儿童接受主流教育”的倡导发展到教育需要对所有边缘群体、特殊学习需要的人提供服务的概念。
在针对特殊群体方面,中国近年来有诸多将特殊群体进行隔离的案例。例如,针麻风病患者的强制隔离,中国从明清时期就开始建立麻风病隔离院,将患者处于孤立的环境内。直到上世纪80年代,中国政府才逐渐放弃对麻风病村的隔离措施。viii针对精神病患者,中国社会过去也通常采用隔离措施。ix即使公益机构在对特殊群体进行服务时,也有将特殊需要群体进行集中生活、而非是融入主流社会的例子。比如,中国一些慈善机构收养服刑人员子女建立的儿童村(太阳村)、2003年左右河南因为受艾滋病影响儿童所建立的艾滋病孤儿学校等。这些对特殊需要群体进行集中管理的模式,因其可能加深社会公众对该群体的歧视而受到批评。
同样,建立针对残障人士的特殊教育学校也一样面临隔离的问题。尽管中国政府在1994年发布的《关于开展残疾人儿童随班就读工作的试行办法》 中认为“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有利于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入学,有利于提高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率,有利于残疾儿童与普通儿童互相理解、互相帮助,促进特殊教育和普通教育有机结合,共同提高”。从中国政府在1991年《中国残疾人事业“八五”计划纲要<1991年-1995年>》 推行的“随班就读”政策,到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中国政府对残障儿童的教育政策“特殊教育与随班就读”的双轨制模式,与国际社会早在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开始关闭特殊教育学校的模式背道而行。
2012年残疾人权利委员会审议是中国残障平权运动的一个转则点,因为在审议中,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委员会直接对中国政府对残障人士的“医学模式”和“慈善模式”进行了批评和建议,转而呼吁中国政府以“社会模式”以及“人权模式”来推动中国的残障议题。同时针对中国政府在2007年提出的《“十一五”期间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规划(2008—2010年)》以及 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强调特殊教育的模式,委员会专家呼吁中国政府转而发展全纳教育模式。
在WCHRE之前发布的《2012-2020年期间中国主流媒体对全纳教育(融合教育)报道分析》、《2003-2019年间中国主要学术期刊有关全纳教育(融合教育)文章发表数量比较》中,我们也发现,自从2012年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委员会对中国政府履约报告进行审议后,国内对全纳教育的研究、媒体的报道、政府组织的全纳教育培训数量均呈现上升趋势。2017年,中国政府在修订的《残疾人教育条例》中,首次提出“积极推进融合教育,根据残疾人的残疾类别和接受能力,采取普通教育方式或者特殊教育方式,优先采取普通教育方式”。尽管全纳教育的理念逐渐被中国政府所接受,但是实践中中国的全纳教育仍然道路漫长。
但是,我们依然发现中国残障平权运动也有呈现积极趋势方向,2006年后,越来越多的残障自助机构(DPO)在中国逐渐兴起,如1+1残障人公益集团、能力发展研究所、亦能亦行研究所、瓷娃娃罕见病关爱中心等。与90年代或者2000年初期出现的以“康复服务”为主的机构相比较,新兴的DPO机构更强调残障社群的决策自主,而非由非残障群体或者机构替代残障社群发声或者做决策。
尽管中国有涉及反歧视和残障项目机构遭到阻力x,但是中国本土的残障DPO机构更多是越来越依靠本土的资源,而继续在国内推动残障平权运动,虽然这些机构很少主动强调“权利倡导”以挑战现有的政府治理秩序,但DPO的自主决策发展道路与美国残障平权运动中所强调的“Nothing About Us Without Us”均呈现一致性方向,这依然是我们观察到的积极一面。
另外,越来越多的国内公共领域活动者也开始关注残障平权运动。2017年,曾经参与新公民运动的风险投资人王功权出资330万人民币成了北京培奇全纳教育公益基金会,成为国内首个关注全纳教育的专业性基金会,以在中国推动全纳教育。除了以全纳的模式倡导残障人士接受教育权利外,越来越多机构也开始强调“融合就业”模式,例如联合国国际劳工组织联合国内的机构发起了“中国融合就业网络”,以推动残障人士的融合就业服。xi这些都可以认为是残障平权运动领域的积极趋势。
i.董志文,黄栋祥,李嵩义,美国特殊教育发展的启示:从法律及运作状况探讨,https://image.hanspub.org/Html/8-3090419_24395.htm.
ii.修燕:美国融合教育及残疾人安置的概况与启示,https://spe.hpe.cn/P/C/273900.htm.
iii. CNKI:激进的改革:意大利全纳教育发展历程评析,http://new.oversea.cnki.net/kcms/detail/detail.aspx?filename=ZDTJ201706006&dbcode=CJFQ&dbname=CJFD2017&v=.
iv.《全球教育展望》2001年 第2期,全纳教育之研究——访英国全纳教育专家托尼·布思教授,http://www.cqvip.com/qk/96950a/200102/4974979.html.
v.王俊:英国全纳教育研究–对我国随班就读教改试验的启示,http://kns.cnki.net/kcms/detail/detail.aspx?filename=2004033438.nh&dbcode=CMFD&dbname=CMFD2004&v=,
vi.王健:融合共享:运动弱势学生体育教育改革的时代诉求,https://www.lw85.com/article/13221.html.
vii.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20年全球教育监测报告:包容与教育概念说明》报告》.
viii.《凤凰周刊》:斑斑血泪的麻风病隔离史, http://www.ifengweekly.com/detil.php?id=7020.
ix.光明日报:精神疾病歧视现象的社会治理 ,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16-11/13/c_1119900998.htm.
x.CLB:Anti-discrimination activists detained for two months in widening crackdown,https://clb.org.hk/content/anti-discrimination-activists-detained-two-months-widening-crackdown.
xi.ILO:国际劳工组织全球商业与残障网络-中国分支正式成立,https://www.ilo.org/beijing/information-resources/public-information/press-releases/WCMS_635950/lang–zh/index.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