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政府正式向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委员会递交了第二次和第三次合并报告,根据联合国人权高专办信息,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委员会对中国的审议将在2020年下半年举行,由于COVID-19导致全球隔离停工,以及联合国条约机制因为资源短缺问题,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委员会对中国政府履约报告的第二次审议可能会向后延期,截至我们发布本期通讯前,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委员会对中国履约报告的具体审议时间仍然没有确定。
根据联合国人权高专办出版的《参与联合国人权事务——民间社会手册》,公民社会组织在参与联合国条约机制的渠道包括:促使新的人权文书的通过以及促进现有条约的批准和加入、监督缔约国的报告义务、提交民间组织的书面材料、出席及贡献于人权条约机构会议、跟进人权条约机构的结论性意见、向人权条约机构递交个人申诉等。作为公民社会组织,我们可以在这期间做什么呢?
作为一个规模很小的草根组织,在资金、人力资源非常有限的条件下。我们试图从独立的民间社会组织角度监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履行《残疾人权利公约》第二十四条款的残疾人教育权利发展状况。在全球范围内,针对残障人士的教育目前国际上大多都主张推行全纳教育模式,我们的观察中,全纳教育在中国的发展处于比较晚的水平,甚至中国政府在2010年制定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仍然强调了发展特殊教育模式,在2012年残疾人权利委员会对中国政府的审议中,联合国残疾人委员会专家正式对中国政府发展特殊教育模式提出批评和建议,呼吁中国政府将更多的资源投入发展全纳教育模式以及在全国的行动纲要中放弃“医学模式”或者“慈善模式”的观点,转而以“人权模式”介入残障议题。
2020年1月-6月期间,我们通过整理和搜集多方面的资料,以评估全纳教育在中国的发展状况。我们做的工作包括:整理在中国开展工作的残障非政府组织名单并对涉及全纳教育的NGO工作进行比较、搜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从建国以来涵盖残障人接受教育权利的法律与法规、整理出一份涉及残障人士接受高等教育权的法律法规、观察国内学术机构对有关融合教育(全纳教育)的研究情况、整理国内主流媒体对涉及全纳教育培训的报道比较、比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和中国政府递交残疾人权利委员会履约报告中有关教育权利的记述等。我们希望从多角度试图剖析全纳教育在中国的发展以及中国的残障人士在争取教育权的发展状况。
在撰写该报告中,我们曾经咨询了国内部分残障机构和工作者的意见。因为时间和资源的限制,我们没有能力做更加广泛的深度采访调查,例如去特殊教育学校考察、与特殊教育学校老师、特殊需要儿童及家长做大规模的深度访谈。尤其中国在2020年1月23日后因为COVID-19的疫情管控原因,我们不得不限制出行,本报告大体框架均依靠查阅文献完成。正如我们在本报告中认为中国残障社群在平权运动中强调自我决策,而非由非残障社群替代发声的路径。作为基于社区的草根组织,我们深信中国的残障社群依然坚持“Nothing About Us Without Us”模式,我们的报告是在尊重残障社区的立场上完成,而非替代其发声,本报告仅供愿意了解残障平权运动发展人士做参考,由于水平与时间所限,加上民间组织在信息搜集和整理能力上的渠道限制,我们认为这依然不能完全反映中国的残障平权运动中教育权利发展的全部情况,对本报告内容有任何建议或意见,欢迎邮件联系 info@humanrightseducation.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