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机构: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教育厅网站:http://www.cqjw.gov.cn/
联系方式: 重庆市江北区北滨一路369号,联系电话:023-63853760,传真号码:023-63873402,邮政编码:400020。
电子邮箱申请地址:995338273@qq.com
申请时间:2016年1月3日
申请方式:快递邮寄
快递单号:500294137356(YT)
快递签收时间:2016年1月5日
回复时间:2016年1月22日
回复方式:挂号信回复(XB09382567450)
信息公开申请文件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落实中国政府关于《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中关于在中小学开展人权教育的具体措施
所申请具体信息描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外交部联合发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中第4章关于人权教育的环节中注明,中国政府承诺加强中小学人权教育,并展开人权教育活动,营造尊重人权教育环境,同时根据教育部政务公开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2015第276号,我在此向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申请: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在重庆市中小学、高校范围内落实《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中有关人权教育部分的具体措施。
包括:
a.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是否在中小学、高校课程改革中将人权纳入教育政策、立法和长期推行教育改革的目标?是否开发有在中小学阶段展开人权教育的教材,如有,请列出文件、政策方针和教材的名称。
b.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是否对中小学、高校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提供有关人权教育方面的培训?尤其在目前国内媒体经常报道教师对学生进行体罚、殴打甚至性侵犯的恶性事件频繁曝光的环境下,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在对教育工作者开展人权教育的具体措施?
c. 学校在德育教学过程中是否将人权教育纳入教学的范围,如普及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保护儿童权利的条款,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是否在中小学进行提升儿童权利意识保护的教育?
d. 依据《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和《世界人权教育方案第一阶段》中在中小学推行人权教育的内容,学校环境本身也能尊重和促进人权和基本自由,通过学校教学活动,如通过参与式和民主的教学方法,让教职人员、学生都有机会行使权利和表达的机会,在学校内营造尊重人权、平等、民主和廉洁的教学环境。在目前国内以应试教育为主体的环境下,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在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方面是否有相应的措施?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告知书
XX先生:
您好,您关于公开重庆市中小学、高校落实《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中有关人权教育具体措施的申请收悉,现告知如下:
一、课程、教材情况。 一是2015年6月,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宣传部、市综治办、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七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学校法治教育的意见》,将法治教育(包括人权教育)纳入中小学地方课程,高校非法学专业将法律课列入大学一年级必修课程。二是目前涉及人权问题的中小学课程有:小学法治教育、初中思想品德(人权的概念及基本含义等)、高中思想政治(公民的基本权利)、历史(世界历史《人权宣言》)、中小学时事教育等课程。教材名:《法治教育》《思想品德》、《历史》。三是人权教育内容已列入我市高校必修课程。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实施方案》(教社政『2005』9号)要求,我市各高校均开设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必修课,“尊重和保障人权”等内容明确写入了该课程教材的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节。
二、教师培训情况。一是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培训工作。每年组织开展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项培训工作,要求他们严格按照教材内容施教。二是坚持教师学法制度,把教师法律知识培训纳入继续教育计划。成立了中小学法治教育培训中心,每年培训中小学校长120人,法治教师300人。三是印发了《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十不准”》等文件,明确“不准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正对待学生,或者体罚包括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不准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不准骚扰或者侵害学生”等涉及学生人权方面的内容。
三、纳入德育教学范围情况。中小学法治教育教学作为道德教学的重要内容,将未成年人的保护作为教学的重点,纳入了法治课程教学和教材的内容中,并专章对未成年人的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等进行学习。
四、营造教学环境的情况,一是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强化班级文化建设,大力培养良好的班风、学风和教风。加强学校精神文化建设,丰富学校办学内涵,校园文化建设师范学校创建活动深入推进,文化育人作用进一步发挥。二是充分利用学校活动课,采取座谈会、辩论会、演讲会、讲故事、诗歌朗诵等形式,让学生理解法律精神,提高学生法律素养和人权保护意识。
五、其他有关情况。意识展开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中,要求初高中学生要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大力宣传尊重和保障人权等法治观念和法律原则,通过学习宣传使学生懂得尊重他人、尊重生命,对法律产生敬畏之心。二是高校加强人权教育工作。比如西南政法大学根据社会主义法治发展需要,将人权教育作为法学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开设了《人权法律制度》、《法社会学与法人类学》等限定选修课,提升学生人权观念等法学素养,丰富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重要内涵。在2014年版本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西南政法大学专门在通识教育中开设了《人权概论》课程,成为全国第一所将人权教育设定为通识必修课的高校。2014年开课以来,已有2135人选修该门课程,占整个年级人数接近50%,为通识课程中选修人数最多的课程之一。学校同时组织研究人员编撰了国内第一部人权通识课程教材《人权之门》。教材将世界人权伦理和中国当代人权观念、实践情况等研究成果及时转化为教学成果,将人权教育作为人才培养的内涵之一,为人权教学提供有力的学术支撑。该书于2015年3月正式出版,并于3月起首先在学校近4500名大一新生中使用,国内多家高等院校将该教材指定为通用教材。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公章)
2016年1月22日